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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电动客梯车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深圳招标

关 键 词:广东

深圳机场电动客梯车招标 正文内容

深圳机场电动客梯车招标
(招标编号∶ GF-ZB202010-113)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深圳机场电动客梯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3,500,000.00元,招标人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深圳机场需采购 5 台电动客梯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深圳机场电动客梯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深圳机场电动客梯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电动客梯车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 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车辆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斧章;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近三年在国内民用机场有2台(含)及以上拟投型号电动客梯车的有效销售业绩,有效销售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17 年 10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业绩证明文件 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合同内容,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须提交项目业主证明文件(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业主公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拟投型号电动客梯车配置须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内容一致(证明材料 拟投车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1年0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1年01月28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 平台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 2021年 02 月 08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 深圳机场电动客梯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GF-ZB202010-113
三、项目需求概述∶
深圳机场需采购 5 台电动客梯车,需求如下∶
1.所投产品配置与民航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一致。
2.所投产品符合《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靠机安全技术要求》(AC-137-CA-2020-01)。 3.客梯升降高度范围适用于舱门高度从2400mm到5800mm的飞机机型。 
4.2 台客梯车配置半封闭式雨棚,3 台不配置雨棚。 
5.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 
6.动力电池电量∶ ≥50kW·h。
7.车辆电气系统充电电压≥200V,充电接口符合GB/T20234-2015要求,BMS系统通讯协议满足 GB/T27930-2015 要求,并设置有过流保护装置。备注∶ 具体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说明"为准。
四、投标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电动客梯车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车辆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斧章;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近三年在国内民用机场有2台(含)及以上拟投型号电动客梯车的有效销售业绩,有效销售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 2017 年 10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业绩证明文件 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合同内容,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须提交项目业主证明文件(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业主公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拟投型号电动客梯车配置须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内容一致(证明材料 拟投车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报名不需要提交)
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须至少于开标时间前1天转账至指定账户,并通过平台审核。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的,需在转账时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中转出。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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