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变更公告>>项目正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福州市4号线一期供电工程光缆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轨道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福州市4号线一期供电 正文内容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福州市4号线一期供电工程光缆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供电工程(施工)光缆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
(谈判编号: EEBCTW2021-017 )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供电工程(施工)光缆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业主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供电工程(施工)项目部。本项目 光缆 由于工期紧张,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线路全长28.4km,线路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共设23座车站,换乘站8座,分别为:洪塘路站与5号线换乘,东街口站与1号线换乘,塔头站与快线换乘,岳峰镇北路站与3号线换乘,前屿站与2号线换乘,林浦站与6号线换乘,城门站与1号线换乘,帝封江站与5号线及快线换乘。
共设23座车站,全为地下车站。最大站间距2.38km,为林浦站至城门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74km,为西二环站至白马北路站区间,平均站间距1.26km。全线设置设一段一场,分别为螺洲车辆段和洪塘停车场;全线设黄山主变和洪塘主变,其中黄山主变为1、4、6号线共享,洪塘主变为4、5号线共享。
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采用110kV/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中压供电网络采用牵引和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全线共设主变电所(以下简称主所)2座、35kV二级开闭所1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以下简称混合所)13座、牵引变电所(以下简称牵引所)1座、降压变电所(以下简称降压所)11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以下简称跟随所)4座,牵引网系统采用 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走行轨回流,全线设杂散电流防护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及电能质量监测系统。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 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供电工程(施工)光缆 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需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供应商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2019-2021年度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通信光缆名录内;
3.1.7.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3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4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2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供电工程(施工)光缆 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2日,每日9:30时至16:3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请各投标人于2021年1月27日9时30分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上传。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