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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花水库工程环境监测服务及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长沙招标

关 键 词:水库

椒花水库工程环境监测服务及施工期环境 正文内容

椒花水库工程环境监测服务及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第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椒花水库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椒花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农〔2019〕6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椒花水利枢纽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椒花水利枢纽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椒花水库工程环境监测服务及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椒花水库工程环境监测服务及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第二次)。
2.2 项目地点:位于湖南省浏阳市和长沙县。
2.3 项目建设规模:椒花水库工程位于湖南省浏阳市和长沙县,坝址位于浏阳河上游大溪河左岸一级支流椒花河的下游,距达浒镇5km,距浏阳市40km。工程任务为以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发电和下游生态环境补水等,为综合利用水库。椒花水库工程主要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大溪河引水工程、供水工程等,为Ⅱ等大(2)型工程。椒花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80.0m,死水位为134.0m,总库容为17014万m3,调节库容15506万m3 ,多年平均总供水量8620万m3。坝后渠首电站装机2.2MW,多年平均发电量697万kW·h。总投资59亿元。
2.4 资金来源: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2.5 工程造价: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1901471元。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期环境监测服务及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根据湖南省椒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批复文件等的要求,负责完成工程区以下工作:①编制环境保护监测实施方案并报批,根据工程实施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批;②按照审批的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对整个工程施工区的环境质量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表水质监测、地下水监测、生活饮用水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声环境监测、陆生生态调查及监测、水生态环境调查及监测、污染源(水、大气、噪声等)监测、生产生活废污水及废弃物处理监测等,监测断面和测点的布设以及监测频次安排应能够系统的反映施工区从施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时期的污染源变化及施工区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③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分析生态累积影响、开展环境要素达标分析的能力,形成月度、季度和年度环境监测报告、阶段监测报告和环境保护监测总报告、环境质量报告。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之日止。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含)以上环境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投标人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0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水电工程类环境保护监测服务项目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业绩(环境保护监测服务业绩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业绩可以不是同一项目,两类业绩可包含在同一合同中也可分别在两个合同中,具备环境保护监测服务业绩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业绩计为1项合格业绩,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各方提供均认可),并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
1)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2)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8〕28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投标人承诺本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处于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问题等或不良行为等被本项目所在市﹝州﹞及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参加有关建筑市场活动状况。(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尚未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可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拟任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3人,具有环境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3人),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其他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尚未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可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3.7 其他要求:
3.7.1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未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其业绩、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资历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中将不予认定。
3.7.2投标人须自行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标段工作的能力。(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类环境保护监测服务项目业绩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5日10时0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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