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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电子

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高质量水源林建 正文内容

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QYZC-QYCG-2021004 招标编码:CBL_20210125_104584866
开标时间:2021-02-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7.0万元
受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QYZC-QYCG-2021004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57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工期
1 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项目 1项 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造林项目造林抚育所有任务。
1.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专用章)。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3提供2020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
1.4供应商必须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1.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丙级(或以上)证书;
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须一并放入响应文件内。(说明: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参与磋商。
(二)报名登记方式: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若供应商住所地有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具备有效的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丙级(或以上)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01 月 26 日至 2021年 02 月 01 日期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只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九、提交磋商(采购)文件地点:清远市。
十、磋商时间:2021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十一、磋商地点:清远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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