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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南炼化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会员招标

所在地区:海口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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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南炼化 正文内容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南炼化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受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海南炼化乙烯项目-框架协议招标-火灾报警系统所需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工程建设公司,海南炼化,洛阳工程公司,南京工程公司,宁波工程公司,上海工程公司,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223-3605-1125-B1
    2.项目内容:(重招)海南炼化乙烯项目-框架协议招标-火灾报警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火灾报警设备部件 20.00 件 包1-火灾报警系统
    2 火灾报警装置 20.00 套 包1-火灾报警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30日、海南炼化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技术投标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技术偏差的否决,未列出的技术偏差视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当偏差项不可接受时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2.商务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商务偏差的否决,未列出的商务偏差视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3.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4.投标方承诺负责各种环境设备安装图纸,相关接线图纸,并随设备成套运至现场;成套部分的接线(如箱/柜内接线)须在出厂前完成,不可到现场后二次接线;设备进行成套和测试期间,投标方应组织买方人员进行厂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功能完备。 5.24V消防联动用继电器必须具备带有开路/短路/电源诊断线路监测功能,验证方式:投标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至少含有产品彩页,选型样本)并加盖厂商公章。 6.线性感温电缆、感温光缆产品,应选用成熟可靠的产品,不接受未经过现场应用的新试制产品,同系列产品在石化行业有应用成熟案例,投标方提供不少于5年的应用业绩,同时2017年?2020年的应用业绩不少于2个,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发票、竣工验收报告(或调试报告)、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7.光纤线性感温探测器的标准报警长度必须不大于1米,探测器为24VDC供电,单通道测量距离大于1公里,以上3项参数必须在消防产品认证型式检验报告中有体现。 8.防爆火焰探测器应具有Exida或TUV或FM的SIL2认证及FM(3260)认证。 9.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功能模块必须选用具有FM(3010)或VDS(EN54)认证的设备。投标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键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室内点式探测器、区域显示器、各类模块、室内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自动报警管理平台等,必须以控制器主机品牌构建系统,不应采用组合兼容的方法构建。 10.输入模块、输入/输出模块、中继模块、消火栓按钮、防爆消火栓按钮、消防电话、气体灭火控制器、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分布式光纤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电源、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必须具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11.火灾报警控制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防爆感烟火灾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防爆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防爆感温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防爆声光警报器、红外防爆火焰探测器、火灾显示盘、火焰探测器必须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F证书。 12.投标方提供的各类电信系统及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包含但不限于本质安全防爆型光电感烟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防爆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防爆型)、火灾声光报警器(防爆型)、防爆火焰探测器、光纤感温火灾报警主机)。 13.投标方及其所代理的主要设备制造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两家国内、外同等规模(50套以上网络节点(火灾报警控制器、图形工作站、网络控制器)组网)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文件(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证明文件必须能清晰,直接响应业绩要求,证明文件模糊,不直接,未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提供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按废标处理。 14.投标方必须为火灾报警系统的生产商或者集成商,如是集成商须取得所投产品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月29日16:00时至2021年2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3日09:00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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