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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新苑、西河2座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公厕

公正新苑、西河2座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招 正文内容

公正新苑、西河2座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203_760099070929715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公正新苑、西河2座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正新苑、西河2座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控制价为44051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公正新苑、西河2座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控制价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40513元;k值:6.95%;发包价:409897元(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位)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个日历天,关键节点:/,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3日至2021年0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代理单位制作的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 元(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02月22日0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零伍拾元整(¥805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02月22日0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
7.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以上所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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