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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21年绿园区春晖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长春市2021年绿园区春晖小学营养餐 正文内容

长春市2021年绿园区春晖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IIXCT-2021-CCFWO1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绿园区春晖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春晖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用餐标准∶ 标准 A∶ 15元/人/餐;标准 B∶ 10.5元/人/餐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春市绿园区春晖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绿园区春晖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2.1.2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2.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2.3.2 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并且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2.3.3 供应商需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3.4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安全管理员1人、餐饮职业经理1人、营养师1人、厨师1人、人力资源管理员1人,须持证上岗;
2.3.5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2月03日 09时 00分到2021年02月0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3日至 2021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 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02 月 26 日 13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 年 02 月 26 日 13 时 00 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HXCT-2021-CCFWO102
1.2 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春晖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1.3采购需求∶
1.3.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 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3.2 学校人数∶ 约 547 人 
1.3.3用餐标准∶
标准 A∶ 15 元/人/餐;标准 B∶ 10.5 元/人/餐。 
1.3.4 菜谱设计形式∶
1.3.5 餐费收取∶ 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1.3.6 服务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春晖路 257 号
1.3.7送餐方式∶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保证时间保证温度送达到学生手中,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要符合省、市、相关部门规定要求。
1.3.8营养餐原则∶ 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1.3.9午餐营养摄取量∶ 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1.3.10 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4服务期限 一年(一年内2次,每学期1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 2年(合同每年1签),续签期满后必须重新组织招标。 
1.5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2.1.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2.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2.3.2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并且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2.3.3 供应商需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3.4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安全管理员1人、餐饮职业经理1人、营养师1人、厨师 1 人、人力资源管理员1 人,须持证上岗;
2.3.5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同时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 版∶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3.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过时不售,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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