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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2合六界至皖西大道交口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G312合六界至皖西大道交口段快速化 正文内容

G312合六界至皖西大道交口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招标
G312合六界至皖西大道交口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招标
一、招标编号:E341500001001667
二、项目名称:G312合六界至皖西大道交口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
三、项目实施地点:G312合六界至皖西大道交口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梅山路交通大厦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G312合六界段至皖西大道交口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全长约14.8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25亿元。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01合同段为工程勘察设计(含项目建议书、工可),02合同段为勘察设计咨询(含工可咨询)。01标勘察设计费约1700万元;02标勘察设计咨询费约40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01合同段勘察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含工可),02合同段服务周期同01合同段勘察设计周期。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01、02合同段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道路、排水)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01合同段:具有交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5年7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一条1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02合同段:具有交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5年7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一条1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须附以下①或②两种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①投标文件须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②投标文件须附相应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批复文件(若无施工图批复文件,应参照相关规定提供佐证证明设计已完成)的复印件。
(2)业绩认定时间:
①若投标人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查询网页截图的,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系统中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无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的,业绩不予认可。
②若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无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的,业绩不予认可。
(3)上述“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要求该项目负责人在其所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另行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证明材料的甲方公章名称须与合同中的甲方公章名称保持一致。
3、投标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01合同段:投标人2015年7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一条在1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02合同段:投标人2015年7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一条1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勘察设计咨询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须附以下①或②两种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①投标文件须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②投标文件须附相应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批复文件(若无施工图批复文件,应参照相关规定提供佐证证明设计已完成)的复印件。
(2)业绩认定时间:
①若投标人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查询网页截图的,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系统中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无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的,业绩不予认可。
②若投标人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施工图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无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的,业绩不予认可。
    4、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因安全生产原因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5、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
十二、招标范围:
01合同段:项目立项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专题报告: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地震评估、矿业、文物、林地调查报批等。
02合同段:01合同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设计咨询(含设计各阶段报告的评估)、地勘监理(旁站、地勘部分配合验收、审查等内容)和项目设计各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
十三、标段数:2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2月7日
十五、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3月10日09时0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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