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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五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节水

大冶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高 正文内容

大冶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五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208_179923451805388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冶招[2021]055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冶财采计备[2021]026号
3、项目名称:大冶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五标段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3.9(万元)
6、最高限价:63.9(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有关规定,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3)供应商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提供证明文件;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施工员、质量(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以上各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同时提供以上各人员近三个月社保名单和社保网站截图)。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5.供应商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大冶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及欠薪违法信用惩戒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冶人社发〔2018〕35号)文件精神(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6.涉及本项目范围内施工中的土方、附作物及构造物赔偿以及其它工农关系协调概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及责任,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于同一个控股股东(公司或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提供声明函)。
8.投标人只能参与大冶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五个标段中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不得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以最早开标的标段为有效投标,其他均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09日至2021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2月2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2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冶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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