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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古达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计

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古达村等2个村土地综 正文内容

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古达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公开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ZCZB2021-G3-005-WZ 招标编码:CBL_20210208_10461848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藤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古达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古达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ZB2021-G3-005-WZ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此次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古达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采取以政府主导和社会合作方参与的市场运作模式,由项目承担单位藤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向社会征集合作意向方,结合意向方提交的潜力调查、选点、土地租赁等相关报告及材料,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确定的投资建设单位在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古达村、纯平村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并以总承包形式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总承包形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
2、本项目行政区域内初测潜力为41.5584公顷。
3、利益分配:(1)新增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指标归属:在项目通过验收报备系统审核入库后,按政策文件规定,在扣除上级规定应上缴部分指标后,剩余指标所有权归属藤县人民政府。(2)项目投资建设单位通过县政府给予奖励的形式获取投资收益: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只有在完成项目各项工程建设任务,达到工程建设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并完成土地整治项目信息备案后才获取奖励资金收益。奖励资金收益包含投资方投资成本、利息、应缴纳税费和节余利润。(3)奖励资金来源:通过平台交易指标获得的收益资金或藤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资金进行奖励。
4、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和报备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56号)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形成新增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指标。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中标人筹措。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项目前期潜力调查、选址踏勘、征求群众意见等不列入预算范围内产生的费用;可研编制、测量、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等在项目预算范围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乡镇工作经费;拆迁青苗补偿费;土地租赁费用及后期管护费用;土地租赁及补偿费用;监管费用(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由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选定,所需费用由社会资本投资单位承担,按县自然资源局与此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约定支付);乡镇工作经费;其它不可预见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达到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工程测量)专业或土地管理专业或土地规划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丰富的土地整治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5.项目专职安全员:投标人至少要派3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投资单位)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8.投标人必须具有土地整治设计工作经验,具有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工作业绩。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①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具备投资单位、设计和施工资质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2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藤县。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3月2日9时30分在藤县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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