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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迁建设计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污水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污 正文内容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迁建设计服务招标
招标人: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编号:KCFW-2021-3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迁建设计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社-会〔2020〕2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和省补助、政府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污水处理站迁建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完成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迁建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的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污水处理站迁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迁建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的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污水处理站迁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3总投-资:约88000.00万元;
招标规模:约42.00万元。
2.4资金来源:中央和省补助、政府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19号,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院内规划位置。
2.6计划服务周期:3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
2.8.1项目概况: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计划新建业务用房9.0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新增床位700张,负压病房18间,重症监护病房12间,购置医疗设备等。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估算总投-资8.8亿元。污水处理站迁建估算总投-资约1100.00万元。具体实施范围及投-资以批复为准。【注: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和暂估总投-资(暂估招标规模)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
2.8.2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且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8.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3.3设计负责人(以下统称“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4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100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承包范围须包含管网工程,否则不予认可)或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项目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6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招标代理公司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投标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18日至2021年02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不退;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11日09时30分;
6.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
6.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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