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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新老厂及长白山科技大厦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新老厂 正文内容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新老厂及长白山科技大厦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SJC-2021-CCFW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新老厂及长白山科技大厦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新老厂及长白山科技大厦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长春市经开区自由大路8999号、二道区吉林大路1099号、世纪大街99号(长春市世纪广场)。
2.3招标范围:厂区园林绿化养护及喷泉水系维护,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园林绿化项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中国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4近三年度(2017、2018、2019)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8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斧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会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11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内容须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1日9 时00分。
5.2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如授权当地人员或邮寄方式递交文件,须单独出具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及结果的承诺书。
5.3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法到达现场,须提供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件并加斧章,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加斧章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提供所有的投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6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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