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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1510-202102-009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南经理部柴油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楚雄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CR1510-202102-009中 正文内容

CR1510-202102-009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南经理部柴油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南经理部柴油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510-202102-009
1.招标依据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2〕613号);
1.1.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1.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项目简介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土建项目
工程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大河口乡
本标段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起止里程K219+640~K225+220(385m短链),线路总长5.195Km。从小里程至大里程途经村落主要为:麂子小村、罗家村、渔泡江、鸡作麦、熊家村和大龙伍苴。项目经过区域主要河流有渔泡江。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ZCB3-TJ4工程项目,工程地点:位于云南省楚雄市姚安区(县)。
主要工程:桥梁18座,其中主线桥10座,互通匝道桥8座/桩基838根/19718m,方墩248根/6275.74m,薄壁空心墩32根/1667.63m,圆柱244根/4428.98m,预制T梁892片,现浇箱梁124孔;盖板涵20道,隧道0.5座(罗家村隧道进口段);收费站1座;连接线扩建及改路、改河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序号
包件号
标书售价(元)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拟定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CY
500
柴油
0#

600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大河口乡
 
2
柴油
0#

600
云南省楚雄市姚安区(县)

合计

1200
 

2.3招标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CY)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柴油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个月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5、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谈判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原色扫描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一个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生产商,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若代理商代理多个生产商,则需提供所代理的所有生产商资料。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代理商参与的,必须取得同时满足资格条件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函。
3.2专用资格要求(包件:CY)
(1)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另经项目试验室检验合格。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有2018年至2020年同种材料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4)柴油厂家要求:中石油或中石化。
3.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编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
不接受被各招标人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供应商。
3.4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3.5不接受被列入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若参与后果自负。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18年9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18年9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年9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18年9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2018年9月至今)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18年9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谈判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谈判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
4.发布公告的媒介(请登录)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5.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在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填写投标报名表(附表一),
6、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6日16:00时。
7、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3月4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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