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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飞凤山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广元招标

关 键 词:环境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飞凤 正文内容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飞凤山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飞凤山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设计招标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凤山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设计(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
QYGS-FW-GKZB-21-0044
2.2招标项目名称
飞凤山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设计(二次)
2.3招标项目概括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相关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提供通过评审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文件及重要设备规格书等设计文件,并履行配合评审、设计变更等义务。
2.4招标范围
飞凤山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设计
2.5项目实施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
2.6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获得竣工验收批复止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
(4)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2021年02月22日09时42分—2021年03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3月15日09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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