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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综合保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开封招标

关 键 词:河南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综 正文内容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综合保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综合保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综合保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汴发改城镇(2020)184号和1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综合保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2 项目编号:HNZB【2021】KF010
2.3投资金额:约58000万元(不含项目征地拆迁费用)
2.4建设地点:开封新区境内
2.5项目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是以实现开封综合保税区验收封关运行为目标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区内新建和改造道路及附属工程、地下综合管网、围网、卡口、绿化、海关查验库(1座)、检疫用房、海关综合服务中心、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综合保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综合保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7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其中海关综合服务中心360日历天,其他均为24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设计图必须通过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联合体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3.1.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1.3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2.1条要求,联合体设计方须满足3.2.2条要求,联合体施工方须满足3.2.3条要求。
3.2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设计任务方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12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施工任务方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12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3第二标段资质及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12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3.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至少一个投资额不低于50000万元的类似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5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最多不得超过3项(含本次),提供承诺书。若查询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超过3项(且投标人未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和行政监督部门有效的变更备案证明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3.4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无亏损,提供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事人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02月22日09时00分至2021年 02月26日17时00分;
4.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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