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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基础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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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2021年老旧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基础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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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东风区发展改革工信局以佳东发改工信投资 155、129、154、131、144、13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佳木斯市东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招标人为佳木斯市东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三标段:晓云北小区、水源小区、二建2号小区: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东风区。 2.3服务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2021年3月24日—2021年10月30日,总服务期220日历天。 2.4 投资估算:114.74万元。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不可兼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资质等级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造价咨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等级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专业负责人或造价专业负责人)。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 3.2.2监理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2.3造价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造价负责人须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经过年检,证企相符,且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 3.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承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如有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无效(承诺书格式自拟)。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1、另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2、2018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6投标企业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投标登记截图(截图中体现登记成功界面、工程名称、时间及人员名单锁定界面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参加投标;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0潜在投标人一经确定中标,小班子成员不得随意更换。 3.1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16:00时至2021年3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09时0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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