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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第一批运维物资采购项目LED灯具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天津市路灯管理处 正文内容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第一批运维物资采购项目LED灯具招标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第一批运维物资采购项目-LED灯具采购(项目编号:YTZB2021ZC051)招标
项目概况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第一批运维物资采购项目-LED灯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1ZC051
项目名称: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第一批运维物资采购项目-LED灯具采购
预算金额:232.45万元
最高限价:232.441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9.87
139.8656
路灯
对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第一批运维物资采购项目-LED灯具进行采购,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第2包

92.58
92.5756
路灯
对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第一批运维物资采购项目-LED灯具进行采购,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08:30-9:3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受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说明:合格供应商,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4日到2021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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