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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IT服务合作伙伴公开市场常态化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郑州招标

关 键 词:网络

通用IT服务合作伙伴公开市场常态化招 正文内容

通用IT服务合作伙伴公开市场常态化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网络通讯计算机,   河南   2021-02-23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223_11174616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满足通用IT服务合作伙伴服务需求,拟公开招募通用IT服务合作伙伴服务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本公司在电子商城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NC37102021000047。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招募内容:通用IT服务合作伙伴供应商一批。

1.2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

1.3采购包划分:

标段1:服务外包,招募服务外包供应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运维服务,维保服务,咨询服务、信息安全服务、运维工具服务等全方位的服务支撑内容。

标段2: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招募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 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软件开发方案、相关资源整合、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售前支撑、解决方案编制、规划建议、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方案编制,维保等服务。

标段3:软件实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招募软件实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编制软件实施解决方案、整合相关资源、软件售前支撑、解决方案编制、软件实施发展规划建议、软件实施方案编制及集成实施,安装实施、维保等服务。

标段4:视频监控集成及服务,招募视频监控集成及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视频监控类项目(视频监控、卡口、电警、人像识别、车牌识别、WIFI探针、手机电子围栏、测速等)的售前支撑、编制视频监控领域集成解决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垫资、工程安装实施、维保等服务。

标段5: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招募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编制数据中心(机房)领域集成解决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垫资、工程安装实施、维保等。

标段6:通信网络集成服务,招募通信网络集成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编制通信网络集成服务领域集成解决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垫资、工程安装实施、维保等。

标段7:综合布线施工服务,招募视频监控集成及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编制综合布线(建筑智能化、一卡通、无线覆盖、机房建设等)施工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垫资、工程安装实施、维保等。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段1:服务外包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含电子证照),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相关证照(含公证书)。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含公证书);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标段2: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含电子证照),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相关证照(含公证书)。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含公证书);

(四)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所签约项目甲方拥有项目产生的程序源代码、项目文档等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并拥有本项目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申请权。

(五)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标段3:软件实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含电子证照),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相关证照(含公证书)。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含公证书);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标段4:视频监控集成及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含电子证照),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相关证照(含公证书)。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含公证书);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标段5: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含电子证照),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相关证照(含公证书)。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含公证书);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标段6:通信网络集成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含电子证照),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相关证照(含公证书)。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含公证书);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7:综合布线施工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含电子证照),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相关证照(含公证书)。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无误的(含公证书);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招募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募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3)招募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每标段),不退。

4.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00。

(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接受邮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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