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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潭汽车客运站、叠溪花园、金地香山湖公交首末站充电桩 建设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交通

派潭汽车客运站、叠溪花园、金地香山湖 正文内容

派潭汽车客运站、叠溪花园、金地香山湖公交首末站充电桩 建设招标
招标编号:GZHFCG-20201021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交通站场服务中心  
1. 招标条件
派潭汽车客运站、叠溪花园、金地香山湖公交首末站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交通站场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自中标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派潭汽车客运站、叠溪花园、金地香山湖公交首末站充电桩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编号:GZHFCG-20201021
2.1.2 招标项目名称:派潭汽车客运站、叠溪花园、金地香山湖公交首末站充电桩建设项目
2.1.3 招标范围:本招标方只提供场地,不作任何投资。中标方主要对派潭汽车客运站、叠溪花园、金地香山湖等3个站场进行场内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高低压配电、土建改造施工、设备安装、社会车辆和公交车的充电桩报建安装和投入运营、高压电的报建和备案、公交站场内充电桩业务智能化建设等内容,完成建好并通过验收的充电桩为新能源公交车和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充电服务的收费定价按充电桩所在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自负盈亏。
派潭汽车客运站、叠溪花园、金地香山湖公交首末站3个站场的充电桩日常维护及保养由中标人负责,不得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2.1.4计划建设规模如下:
(1)派潭汽车客运站项目:计划新建20个120KW直流充电桩,可供40台小汽车和6台公交车同时充电,计划服务于纯电动网约车、出租车、私家车、公交车和其他纯电动车辆,需采购高低压供电设备等为充电桩供电。
(2)叠溪花园项目:计划新建3个120KW直流充电桩,可供3台小汽车和6台公交车同时充电,计划服务于纯电动网约车、出租车、私家车、公交车和其他纯电动车辆,需采购高低压供电设备等为充电桩供电。
(3)金地香山湖公交首末站项目:计划新建3个120KW直流充电桩,可供6台小汽车和3台公交车同时充电,计划服务于纯电动网约车、出租车、私家车、公交车和其他纯电动车辆,需采购高低压供电设备等为充电桩供电。
2.1.5建设费用
本项目中标人预估计划投入费用金额为:320万元,中标人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和项目运营资格,自负盈亏,并且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派潭汽车客运站场内电缆预埋及电缆井建设的原施工单位支付50万元的前期施工费用。
2.2 标的物清单、服务
2.2.1 标的物清单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估计划投入费用 服务期限 备注
1 派潭汽车客运站、叠溪花园、金地香山湖公交首末站充电桩建设 1项 3200000.00元 13年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负责场地改造所有费用,自行管理,自负盈亏。
工期要求:充电桩建设工期为90天(合同签订后60天内,中标人必须提货全部设备、材料并完成配套安装,调试服务)。
2.2.2 用户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3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为防止投标人之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发布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2日。
4.2 投标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日17:00时。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3)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
4.4 按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斧章;(自行添加封面、目录)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 2021年3月16日14时00分至2021年3月16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1 年3月16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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