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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查评估和综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天津 正文内容

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查评估和综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226_220540278020198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14121010032
项目名称: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查评估和综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0万元
最高限价:23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50 15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生物多样性与生态修复效果调查评估1项
第2包 否 35.8 35.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管理平台建设1项
第3包 否 49.2 49.2 镜头及器材 日常管护设备采购1项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2021年3月,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生物多样性调查、数据库建设。2021年3月-11月,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待调查完成后开展生物多样性评估。2021年7月-10月,开展生态修复效果评估、数据库建设。2021年10月-11月,调试数据库、编制成果报告及相关图集。2021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成果,组织验收。 第二包:2021年3月-4月,专题数据收集、处理。2021年5月-6月,专题数据库制作。2021年7月-8月,专题图制作、喷绘。2021年9月-10月,管理平台系统建设、调试。2021年11月底前,提交项目成果,组织验收。 第三包: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交付(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一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磋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全部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磋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磋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第二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磋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全部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磋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磋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第三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全部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磋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且所供产品的制造厂家为监狱企业的,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磋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且所供产品的制造厂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 (1)供应商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自然人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均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2019年度或最新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图编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截止磋商日期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磋商。 第二包: (1)供应商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自然人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均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2019年度或最新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截止磋商日期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磋商。 第三包: (1)供应商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自然人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均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2019年度或最新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备的物质和技术基础资料的书面承诺函(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截止磋商日期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6日到 2021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发售(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确定参与包号,报名成功后对参与包号不再进行调整)。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本(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单位纳税人识别号),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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