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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饭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审计

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饭堂食材 正文内容

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饭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招标
招标人: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资金来源: 其他  
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饭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文件编号:0809-2041GZC31C1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饭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108万元整
(五)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08万元整
(六)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饭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品目类别:
2)项目内容:
序号 分项名称 主要技术或服务要求或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饭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 饭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 1 项
注: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4.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为饭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供应商 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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