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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兴隆镇自来水新建水源井、输水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3-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哈尔滨招标

关 键 词:黑龙江

哈尔滨市兴隆镇自来水新建水源井、输水 正文内容

哈尔滨市兴隆镇自来水新建水源井、输水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 SGTH00G21004)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兴隆镇自来水新建水源井、输水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67.367775 万元,招标人为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水源井、水源井电气工程、围墙工程、输水管道及设备安装等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兴隆镇自来水新建水源井、输水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隆镇自来水新建水源井、输水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
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 03月 02 日 09时 00分到2021年03月08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3月 02日至2021年03月08日,投标人将本项目申请投标的申请函发送至本单位邮箱,申请函格式由投标单自行拟定,应包括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申请函发送时间以我单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同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单位投标申请函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03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 03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招标兴隆镇自来水新建水源井、输水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由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日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兴隆镇自来水新建水源井、输水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巴彦县兴隆镇
2.3 建设规模∶新建水源井、水源井电气工程、围墙工程、输水管道及设备安装等。
2.4 招标控制价∶ 总投资额 3673677.75 元
2.5计划工期∶ 2021年3月30日开工,2021年5月10日竣工,总工期42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
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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