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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供应商入围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办公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供应 正文内容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供应商入围招标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对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对应包段的磋商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饮用水供应商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 A包(孟定片区)lczxcg2021-05-49
B包(镇康片区)lczxcg2021-06-50
C包(沧源片区)lczxcg2021-07-51
3、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报价形式:市场下浮率,入围报价应为在当季食品当前市场价基础上报下浮率。
6、标段划分:根据全站对主、副品需求及基层单位实际分布情况不同,故按城镇(孟定、南伞、沧源)划分为A包孟定片区、B包镇康片区、C包沧源片区。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对应片区包段,如只在某个片区有销售或者经营场所(不含办公)的只能投对应片区的包段。
包段
项目名称
A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A包孟定片区
B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B包镇康片区
C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C包沧源片区
7、采购内容:主、副食品(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的采购、配送服务。
8、配送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需在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签定下一年合同)。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1、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安排专职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进行对接和后续服务。
(2)产品送货要求能做到随时配送;节假日、非常时期满足一定的需求。
(3)供应商必须保障食品的正常供应,安排专职人员配送。
(4)供应商需对配送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避免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人身或设备损坏,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的销售,同时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2提供近1年(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以后成立的供应商提供对应年限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近两个月的财务月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声明函。
1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对正在办理续期、年检的证件,须由承检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2在临沧市对应片区有销售或经营(不含办公)场所且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有保鲜仓储库室,自有配送车辆不少于2台。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站截图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开标截止时间前)。
2、其他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文书裁判网》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以后(含公告发布当日)的日期。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3 月 02 日到 2021 年03月 0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除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斧章;
2 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加斧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5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1000.00元,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 03 月 16 日至上午 08 时 30 分至2021年 03 月 16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03 月 16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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