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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阳泉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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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阳泉供电公司202 正文内容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阳泉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阳泉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
采购编号:05213B
1.采购条件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阳泉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编号:05213B)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阳泉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应答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分标编号和分标名称具体如下表: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05213B-9003001-0001 综合、运维、零星服务 包1-包3
05213B-9003001-K001 框架 包1-包24

采购范围见“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阳泉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需求一览表”,最终以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通用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本(批)采购项目的能力。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应答人在投标时须在商务应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在技术应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在成交后,采购人接到对应答人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内容不实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项目负责人是指应答人完成本采购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例如,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负责人分设A、B角的,应当同时提供A、B角的行贿犯罪情况。
(4)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须在商务应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应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如应答人未提供上述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相关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线查询的结果为准。
(5)投标人不得有围串投行为,投标人需自行投标,不同投标人不可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文件或办理投标事宜;对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对相应供应商进行不良行为处理。
(6)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7)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9)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d)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e)为本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f)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g)被责令停业的;
(h)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i)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合同履约的;
(j)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k)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l)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m)联合体应答:□接受;■不接受。;
(n)代理商应答:□接受;■不接受。;
3.1.2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附件1项目一览表。
3.1.3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附件1项目一览表。
3.1.4安全质量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1.5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需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2资格审查要求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谈判阶段对谈判应答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应答者,请于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8日上午9:00。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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