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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1劳务入库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1 正文内容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1劳务入库招标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关于2021实施的工程项目的劳务进行入库招标,特公开招选具有劳务资质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内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1劳务入库;
2.招标范围:劳务单位;
3.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情况简介:通过本次年度劳务作业入库招标,将确定劳务作业分包单位8家,作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建筑施工项目年度劳务分包单位,有效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备施工劳务,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类别;
3.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财务报表(第三方审计)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到2020年的财务报表情况;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从事类似劳务作业期间,无人员不良记录的承诺函,若投标人中标后发现有人员记录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若投标人中标后发现有重大违纪记录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事故的证明;(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安监部门出具)
7.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存在质量问题不良记录的证明;(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
8.不得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经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截止到招标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已经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时间在开标之日后的,不计](由投标人在投标前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将相应查询结果截图编制入投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截图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上述查询途径直接查询核实,并以核实结果为准,也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
9.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3个,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合同复印件加斧章并提供相对应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包括1.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证明材料;2.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缴纳200元报名费
3.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盖鲜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无条件遵守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关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若中标人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调查属实,招标人有权没收入库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遵守农民工工资保障六项制度(1.实名制管理制度;2.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专户制度;3.工资保证金制度;4.按月足额实名支付制度;5.总包单位直发制度;6.维权信息告牌制度),疫情期间严格按照相关防疫文件及通知开展工作;
3.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中标人须缴纳入库保证金;总计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其中300000元可保函,300000元为现金)。
4.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开标时可不提供;被授权人必需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施工管理措施方案;
(5)技术力量配置;(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劳务员,劳资专员、技术工人等,技术工人需提供上岗证、培训合格证、考试合格证等任一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劳务员需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劳资专员提供任命书)
(6)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财务报表(第三方审计)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到2020年的财务报表情况;
(7)施工期间资金保证措施;
(8)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3个,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合同复印件加斧章并提供相对应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
(9)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复印件);
(10)提供近三年从事类似劳务作业期间,无人员不良记录的承诺函;(由投标人为自行提供)
(11)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由投标人为自行提供)
(12)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死亡1人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安监部门出具)
(13)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存在质量问题不良记录的证明;(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
(14)不得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经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截止到招标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已经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时间在开标之日后的,不计。)(由投标人在投标前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将相应查询结果截图编制入投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截图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上述查询途径直接查询核实,并以核实结果为准,也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
(15)公司账户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以上;(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
(16)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包括1.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证明材料;2.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7)提供委派到项目上的主要管理人员需是本单位人员的承诺。(投标人自行提供)
五、投标人须知
1.招标人对投标人劳务作业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料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投标人须无条件限时进行整改;若投标人不配合、拖延整改,招标方将按照相关制度罚款并视情节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力;
2.在同一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对中标人实施的每三次罚款视为中标人一次工程建设违规行为,年度累计被记三次工程建设违规行为,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年度劳务资格并没收项目履约保证保证金并清退出库;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中标候选人按评标分值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很低分值要求为60分及以上。
六、递交文件时间:2021年3月9日9:00-10:00(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文件,超出文件递交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2021年3月9日上午10时整。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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