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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知识产权局)网络线路租赁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网络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知识产权 正文内容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知识产权局)网络线路租赁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1-01266
项目名称:网络线路租赁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2,095,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主要线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7,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互联网信息服务 主要线路租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37,600.00 1,237,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
合同包2(备用线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857,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用线路租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57,600.00 857,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主要线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形,本项目不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备用线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形,本项目不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主要线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含其总公司)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6 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投标。
合同包2(备用线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含其总公司)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6 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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