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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甲一路道路排水工程(快二街—乙五街)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道路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甲一路 正文内容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甲一路道路排水工程(快二街—乙五街)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JYZB2021-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甲一路道路排水工程(快二街—乙五街)施工项目已由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甲一路道路排水工程(快二街—乙五街)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JYZB2021-11;
2.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程规模:道路长度1223.25米,雨水管总长2678.6米(含预埋管408.6米),污水管总长2090米;
2.5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2.6计划工期:2021年4月20日至2022年11月30日(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招标控制价:4842.350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鲜章),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2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7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2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2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报名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2日9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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