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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 正文内容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DJZB2021-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备案流水号为2021012922017903100324项目代码为2101-220179-04-01-73987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标段详情及规模如下

标段 标段名称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投资额
(万元)
一标段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一标段) 建筑面积 1163.76 ㎡高度: 8.5 米(详见招标文件)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一标段(S1#楼)工程土建、水暖、电气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S1#楼精装修工程 322.3538
二标段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二标段) 建筑面积 74169.55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0863.8 ㎡,地下室 43305.75 ㎡);高度: 52.05米(最高)【详见招标文件】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二标段(9#、10#、11#、S5、D1#楼)工程土建、水暖、电气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4044.6678
三标段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三标段) 建筑面积 124093.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7551.02 ㎡,地下室 6542.78㎡);高度:52.05米(最高)【详见招标文件】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三标段(1#、2#、3#、5#、6#、7#、8#、12#、13#、15#、16#、S2#、S3#、S4#楼)工程土建、水暖、电气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1#、2#楼的精装修工程 25224.7894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0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共计 53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附“吉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三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各标段的项目经理不允许重复)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125号。
3.7近三年(2018年-2020年)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可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且允许兼中。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9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一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3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一标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开标现场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相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一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二、三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上午12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 亮(经理)
电 话:010-58977952
手 机:13146799092
传 真:010-58977952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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