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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通州区招标

关 键 词:北京

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 正文内容

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330_104702086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一、招标条件
本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通州区,为保证百姓良好的出行环境,对梨园镇、永顺镇、张家湾镇、宋庄镇、潞城镇等乡镇道路路灯进行升级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第1标段);(002)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第2标段);(003)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第3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第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具备近5年已竣工的照明相关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7、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002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第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具备近5年已竣工的照明相关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7、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003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第3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
施工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具备近5年已竣工的电力相关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7、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31日09时00分到2021年04月06日16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附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过时不售,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0日09时00分
七、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通州区,为保证百姓良好的出行环境,对梨园镇、永顺镇、张家湾镇、宋庄镇、潞城镇等乡镇道路路灯进行升级改造。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标划分为3个标段。
招标范围:
第1标段:包括梨园镇路灯改造工程(含梨园镇路灯智能改造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2标段:包括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照明电源更改工程;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路灯智能改造工程(不含梨园镇);永顺镇、张家湾镇、宋庄镇、潞城镇等乡镇路灯改造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3标段: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路灯改造项目—外电源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第1、2、3标段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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