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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1年外市电施工服务采购项目(辽源)集中招标-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铁塔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 正文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1年外市电施工服务采购项目(辽源)集中招标-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1年外市电施工服务采购项目(辽源)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LWT-2021-JLSTT0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1年外市电施工服务采购项目(辽源)集中招标项目,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中国铁塔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地区基站配套市电引入及室分项目市电引入施工及工程保修,维护服务。施工内容: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电杆组立与绝缘子、拉线、电气设备等安装建设、设备间至变压器的外电引入建设、报装及搭火等,且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站址选址、施工协调等工作。
本项目工程投资预算346.04万元(不含税),377.18万元(含税),税率9%。
本项目实施地域:吉林省辽源地区
合同签订及支付:
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框架采购预估量均为按年度立项投资规模进行预估,在框架执行周期内,最终实际执行额度以发包人累计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完工后累计支付不超过【70】%完工款,内验后根据双方议定的结算金额支付尾款(结算依据包括:由甲乙双方、监理机构确定的结算金额或审计定案结果)。
框架有效期: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市外电引入施工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地市 标段号 所涉及的主要服务内容描述 预估金额
(不含税/万元) 实施地域 预估金额合计
(不含税/万元)
辽源 标段一 市电施工、维护服务 264.66 市区及东辽 346.04
 标段二  81.37 东丰 
本项目不限制投标。
限中原则:每名投标人允许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以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模块的不含税基准单价为基础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具有所需服务供应能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员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本项目每个标段至少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项目每个标段至少配置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能体现证书有效期的所有页面,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发证时间判断证书是否失效。
(6)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同类工程(基站、机房等市电接入类施工工程)项目服务业绩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招标人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28日16时00分至2021年5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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