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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1-05-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工程设 正文内容

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5323
项目名称: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预算金额:1361.19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61.19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实施方案的批复》(钦市发改社会﹝2020﹞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钦州市第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市二中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5323
建设地点: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东边。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宿舍楼,地上9层为学生宿舍,地下1层为设备用房。宿舍楼层高3.8m,建筑高度35.85m,总建筑面积3976.6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学生宿舍楼的土建工程、室内基础装修、给排水、电力、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1361.1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为350天(日历天),预计为2021年6月10日至2022年5月25日。
总承包工期包括设计工期与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采购工期、施工工期(含场地平整)、验收工期及办理相关手续所耗费的时间的总和,其中:设计工期为20天,建设工期为330天。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抗震设防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绿色建筑标识和示范项目的申报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评审费、行政收费等政府部门规定应由发包人缴纳的由发包人支付。(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所涉及的费用由总承包人支付)(2)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3)工程施工:场地平整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4)设备采购。(5)满足实施方案弱电部分所要求的建筑内预埋线管施工图设计服务与实际施工。(6)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7)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8)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且施工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合同履行过程中仍应就联合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本项目划分标段:无。
3.6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7本项目□要求?不要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8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由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网站规定的流程报名并下载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如有),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完整了解招标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日09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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