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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仓储及综合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乌鲁木齐招标

关 键 词:铁塔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仓储及 正文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仓储及综合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1年-2022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仓储及综合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1年-2022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仓储及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04-04D-2021-D-D0817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比选公告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预算:370万元(含税)。
1.6采购项目概况:全面承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其下属的14个地市分公司仓储及综合服务。仓储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出入库、仓储、盘点、装卸、理货、分拣及信息管理操作等仓储管理服务;订单处理、资料归档、账务核对、报表数据分析等综合服务;仓库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等现场管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1家,中选100%。
1.9本项目设置z高限价,含税合计价格不高于3700000.00元/年。应答报价超过z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服务种类服务名称单位数量预估规模(含税金额)服务地点
1仓储服务仓储及综合服务年1370万元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克拉玛依、阿勒泰、塔城、博乐、伊犁、吐鲁番、哈密、巴州、阿克苏、和田、喀什14个地州市分公司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服务地点:包括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克拉玛依、阿勒泰、塔城、博乐、伊犁、吐鲁番、哈密、巴州、阿克苏、和田、喀什14个地州市分公司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合法有效的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递交参选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仓储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及部分发.票(无需全额),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包括框架合同/协议的封面、标的、金额(如有)、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①如框架合同/协议中体现合同金额且签订时间在要求期间内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还需提供订单/结算单/部分发.票(无需全额);若合同签署日期不在要求期间内的,以订单/结算单/结算发.票的金额及签署日期为准,同时还需订单/结算单/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订单不计入统计范围。
②如框架合同/协议未体现合同金额的,以订单或结算单或结算发.票的金额及签署日期为准,同时还需订单/结算单/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订单不计入统计范围。
3.4参选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z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z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z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z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或新疆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3日10时00分至2021年05月17日18时00分;
5.2文件费用:每套售价贰佰元(小写: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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