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登录
相关信息
最新招标信息
热门招标信息

景洪市勐龙(240通道)查验货场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
景洪市勐龙(240通道)查验货场信息 正文内容
景洪市勐龙(240通道)查验货场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
受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景洪市勐龙(240通道)查验货场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招标。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景洪市勐龙(240通道)查验货场信息化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JHHX2021-招-080。
2.采购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景洪市勐龙(240通道)查验货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及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3.工期及项目地址
3.1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并验收交付使用。
3.2项目地址:景洪市勐龙口岸经济区内。
4.质量要求、质量保修期及质量保证金
4.1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第六章“技术要求”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8号)、《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9号)的规定。
4.2质量保修期:不低于三年。
4.3质量保证金: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扣留。
5.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电话通知后半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6小时内排除故障;若不能及时排除故障的,24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紧急或重大故障确保能直接提供备用设备或更换新设备。
6.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6.1采购预算金额:8976961.32元(大写:人民~币捌佰玖拾柒万陆仟玖佰陆拾壹元叁角贰分)。
特别说明:本项目计价依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13]918号)、人工费执行:云建标函〔2018〕4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计价依据不再做调整。
6.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7.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3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在资格要求方面应满足本项目z低要求,即联合体任一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满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4)报名结束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
9.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9.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2018年05月17日—2021年05月16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018年05月17日后登记注册企业的声明时间为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至2021年05月16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供应商须在相应网站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须在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内完成,并提供相应网站截图(截图须显示打印时间)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出具其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无需授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10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 已经是会员: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