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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贤谷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物博会数字云展平台系统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系统

尚贤谷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物博会数 正文内容

尚贤谷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物博会数字云展平台系统招标
T|T
招标编号:YT03202100747ZB招标编码:CBL_20210527_104848599
开标时间:2021-06-17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尚贤谷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90.0万元
尚贤谷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物博会数字云展平台系统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尚贤谷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物博会数字云展平台系统(招标编号:YT03202100747ZB),招标人为尚贤谷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尚贤谷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物博会数字云展平台系统,本项目预算190万元(人.民币,含税)。
1.2招标内容
尚贤谷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物博会数字云展平台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展商综合管理系统、会务管理系统改造、数据管理系统、制证管理系统、物博会官网及小程序等,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实施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1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z高投标限价:z高投标限价190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z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复印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屏打印件,非企业组织可不提供该项材料。
2.3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公章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六个月中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z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z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z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评标现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验证为准);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6.1本项目接受z多两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
2.6.2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注:招标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以下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银行汇款凭证(汇款信息如下):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友情提醒: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把上述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发至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2)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7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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