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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新技术转化中心项目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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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项 正文内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新技术转化中心项目监理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新技术转化中心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GXTC-C-216808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项目,已由长汽车经发字【2020】107号、【2020】1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及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新技术转化中心项目监理。
2.2项目地点:东风大街以南、既有商业用地以西、繁荣小区以北、永春河以东。
2.3项目规模:新技术转化中心占地面积17767㎡,建筑面积51774.17㎡,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1187.77㎡、地上建筑面积40586.4㎡。建筑物限高度为55m。
2.4监理服务期限: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1名,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土建监理工程师4名,水暖监理工程师1名,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人员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具有上述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9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确认无误后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请将相关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购买标书须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注册证、(4)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1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z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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