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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1年质量满意度测评样本采集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武汉市2021年质量满意度测评样本采 正文内容

武汉市2021年质量满意度测评样本采集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HBGC-2021-155C招标人: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9.0万元
受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的委托,对其武汉市2021年质量满意度测评样本采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GC-2021-155C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2021年质量满意度测评样本采集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3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 二 )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 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2021年质量满意度测评样本采集项目
3、类别:服务
4、预算金额:人/民币39万元
5、服务期: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磋商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废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将给予技术分总分加2分,加分为一次性加分,加之技术分得分满分为止。
(3)、投标人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人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适用以上政府采购政策: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提供书面声明。
5.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维护、管理等服务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服务维护管理等。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时~ 12:00时、下午  14:00 时 ~  16:3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它资料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并提供加斧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指定的邮箱。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
(二)时间:2021年6月9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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