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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客站项目选聘征迁专项法律服务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分析

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客站项目选 正文内容

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客站项目选聘征迁专项法律服务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YDZOF20210677)
1.采购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客站项目选聘征迁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谈判,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客站项目选聘征迁专项法律服务机构。
2.2项目概况:根据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划转昆明金泽实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国有托管资产的通知》,市国资委将昆明金泽实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国有托管资产全部划归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昆明金泽实业有限公司所提供文件国有托管资产共涉及土地约18375㎡,有权证房屋约38处,非经营性国有建筑面积约23372.68㎡,住户约494户(含未出售房改房和四六产权房共计15套),上述不动产中有部分位于此次昆明西客站项目红线范围内,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执行《昆明西客站建设项目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西政办通〔2020〕102号)文件。根据西客站建设指挥部的要求,需抓紧时间完成昆明西客站项目红线范围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故需对约494户租住户进行动迁、腾退、安置。
需按程序选聘律师事务所为征迁补偿、清退、安置、维稳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3服务范围:
涉及征迁昆明金泽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的非经营性国有建筑面积约23372.68㎡,住户约494户(含未出售房改房和四六产权房共计15套),需对约494户租住户进行动迁、腾退、安置。
2.4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一)收集改制企业改制时规定的各方权利、义务、责任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政府文件规定进行分析判断,拟定涉及“征迁补偿、清退、安置事项”的合规要点,分别形成报告。
(二)根据金泽实业提供的租住人资料,核实租住人身份情况,协助明确补助对象的范围,对长期无人居住需联系相关单位对屋内物品联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三)起草、修改、审查昆明国资公司在拆迁、安置、补偿、清退等过程中所需的法律文书,并对上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其他事项及时给予法律意见书。
(四)协助完成所涉国有资产拆迁、安置、补偿、清退协议的签订,以及清租腾房、安置工作。
(五)代理昆明国资公司与政府征迁工作部门进行合同等事务的协商、谈判、行政裁决等工作。
(六)签发法律服务事项相关的律师函;
(七)协助处理相关信访、上访等事宜;
(八)参与昆明国资公司组织或参与召开的相关会议;
(九)根据实际需要,经一致确认,为昆明国资公司审查、拟定涉及资产“征迁补偿、清退、安置、维稳事项”有关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清退方案、安置方案、处理职工上访等事宜);
(十)协助昆明国资公司完善涉及资产“征迁补偿、清退、安置、维稳事项”有关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配合推进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十一)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昆明国资公司与政府征迁工作部门、测绘机构、拆迁公司等主体的接洽、沟通、磋商;
(十二)根据与政府征迁工作部门、测绘机构、拆迁公司等主体的接洽、沟通、磋商的情况,为昆明国资公司拟定、审查有关资产征收补偿协议、租房清退协议、工作备忘等文书材料;
(十三)协助昆明国资公司对与相关方签订的有关资产征收补偿协议、租房清退协议、工作备忘等进行全程、动态管理,及时识别和防范有关事项的履行风险;
(十四)协助昆明国资公司拟定涉及资产“征迁补偿、清退、安置、维稳事项”的向政府职能部门提交的工作汇报、请示、说明等文书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参加政府职能部门召集的专题会、工作推进会等。
(十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诉讼,起草、修改、审查为进行诉讼所需的法律文书;代为提起诉讼;代为出庭,答辩,提起反诉,达成和解,接受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活动等;
(十六)其他昆明国资公司认为需要处理的事务或专业法律顾问认为应当处理的事务。
2.5服务时限:项目启动直到租住户安置完毕;若存在诉讼,直到诉讼完毕。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预算金额(控制价):40万元;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如果提供诉讼代理服务,费用按行业标准至少下浮50%计取。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省级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在执业过程中,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3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
3.4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至少提供一项2017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注:类似业绩指房屋拆迁、清退、安置过程中涉及到的专项法律服务的项目。)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信用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自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谈判文件:
4.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谈判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委托代理人获取谈判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6月10日09时至2021年6月10日09时。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09时。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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