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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金新校区食堂经营承包招标项目公告
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金新校区食堂经营承 正文内容
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金新校区食堂经营承包招标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GDZX210512
开标时间:2021-06-22招标人: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
资金来源:其它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受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金新校区食堂经营承包招标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金新校区食堂经营承包招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DZX210512
三、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金新校区食堂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85号,厨房面积110㎡、餐厅面积400㎡,承担金新校区约1000名师生员工(其中约有300名学生走读。学生集中用餐时间段在周一早上至周五早上,其余时间只有部分学生留校)的就餐需求。
2、承包时间与范围:承包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承包学院食堂的膳食(可设小卖部;不可设自动售卖机,采购人另按上级要求配置适量扶贫专柜)、卫生、食品安全与消防安全工作。
3、管理费:每年3万元。
四、采购预算金额:无预算,食堂饭菜价格按国家、省教育部门及学校相关标准执行,由就餐人支付。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中标供应商在项目承包期内金额具体多少,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①必须持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时提供);
5、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原件校验,资料不全或无带原件校验者拒绝受理。
七、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和要求:
1、采购人统一组织已报名的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时,采购人将介绍有关工程概况、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供应商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推论和应用负责。踏勘现场期间,供应商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因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及项目了解偏差而造成建设费用增加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参加踏勘的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踏勘现场时间自行到集中地点集合,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但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踏勘。
4、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5、集合及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6月9日下午3时00分集合。供应商应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及采购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且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或专用章),于投标时提交此现场勘查证明函和施工组织方案。
6、供应商现场踏勘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①供应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③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6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
十二、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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