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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增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租赁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6-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增设一 正文内容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增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租赁项目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一、招标条件
就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增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租赁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增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租赁项目;

2.2服务地点: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甲方指定地点);

2.3服务内容: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租赁(具体内容详见“服务标准及要求”);

2.4交付时限:保证在2021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并稳定运行;

2.5设施租赁费用:270万元;

2.6设施租赁时间:半年;

2.7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六个月相关证明材料(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请提供零申报证明);

3.4、供应商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财产未被接管和冻结,需提供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列入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六个月相关证明材料(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请提供零申报证明);

供应商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财产未被接管和冻结,需提供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页面截图(具体截图内容详见公告正文);

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具体截图内容详见公告正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发售方式:现场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z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z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4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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