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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第二阶段垃圾清运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6-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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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第二 正文内容

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第二阶段垃圾清运服务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PTHS2021038 招标编码:CBL_20210603_104869401
开标时间:2021-06-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莆田市荔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莆田市荔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第二阶段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PTHS2021038
2、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单位: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招标规模 垃圾分选及转运最高单价
1 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每天清运及处理的可燃陈腐垃圾约500t,预计总共约11万t。 88.00 元/吨
主要内容及要求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招标范围 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项目第二阶段(预计分选出可燃垃圾约11万t)垃圾清运包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埋场陈腐垃圾挖掘、分选、分选后的不可燃物就地堆填、可燃物转运至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或其他终端处理地点。
工期 暂定1年,以招标人通知的任务为准。为确保符合工期要求,实际分选转运及处理过程中,应根据情况适时调整作业能力,如采取增加分选机械配备等措施。
项目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霞皋村的马涨山与山牌山的环沟山脉大湖垃圾填埋场。
报价要求 本项目陈腐垃圾清运费用包含:
1、垃圾分选及转运费用:本项目设有垃圾分选及转运最高单价限价88.00元/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垃圾分选及转运费用进行单价报价。
注:(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垃圾清运所需的设备、辅助设施、人工、机械、运输、措施、管理、文明施工费、直(间)接费用、保险费、安全、利润、税费和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3)、因招标时间与本项目工程施工时间交错,鉴于工程进度,属于本项目预算内的前期已完成的筹备工作,包括挖掘机清理表层树木并平整场地 ,建设项目部活动房(含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宿舍、厨房餐厅、卫生间和淋浴室等),办公场地水泥硬化,水电布线,安全警示标语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4)、报价方式:按吨垃圾分选及转运费用固定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承包方式以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最终分选转运处理的可燃陈腐垃圾数量以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或其他终端处理厂地磅称重数据作为结算依据。所有施工项目费用及风险费用(市场风险等因素)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内,不因材料、人工及机械价格等因素浮动而变更。
(5)、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要求 需提供运输道路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合作的终端处理单位有处理生活垃圾的资质证明,且提供允许接收处理本招标项目分选后陈腐垃圾可燃物的书面许可证明文件。
5、报名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5.1、报名时间:2021年06月03日~2021 年06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莆田市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上门领取: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领取招标文件。
6.2邮箱领取:即投标人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邮箱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发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4日 上午09 :00 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莆田市
9、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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