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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财务中介服务机构入库供应商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9-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广州招标

关 键 词:广东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财务中 正文内容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财务中介服务机构入库供应商项目
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财务中介服务机构入库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2100A44N3666
二、项目概括: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为提高选聘中介机构的效率,降低咨询服务成本,规范采购流程,减小内控风险,拟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建立含有财务督查、工程决算审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分类的中介服务机构库(以下简称“机构库”),以及时、高效的为人提供相关服务,每种分类确定5家中介机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重新选聘入库机构。
三、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正式入库数量备注
1财务督查5名每个标段五名入库供应商。
2工程决算审计5名
3清产核资5名
4资产评估5名
投标人可单独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但投标文件应分标段制作。本项目四个标段可以兼投,可以兼中。
四、报价形式及z高限价
标段名称报价形式z高限价备注
1财务督查单价13300元/天(6人工作小组人工费单价)①6人工作小组组成:项目经理*1,注册会计师*1,会计师*2,助理会计人员*2;②本标段为计时报价
2工程决算审计浮动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3号)的计件收费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150%①实施时各项服务费率按投标的浮动比率执行;②本标段为计件报价
3清产核资浮动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3号)的计件收费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200%①实施时各项服务费率按投标的浮动比率执行;②本标段为计件报价
4资产评估浮动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的计件收费标准的100%①实施时各项服务费率按投标的浮动比率执行;②本标段为计件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标段一:财务督查库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存续期间条件检查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拥有10人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须提供注册会计师年检为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财务督查(如财务检查、内部控制、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业绩情况(合同复印件应至少显示合同首页、工作内容关键页以及签署页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附后):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列入被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
(5)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广东省财政厅的行政处罚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
(6)投标人同意对取得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也不得将资料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保密期限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违反保密义务,投标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或控股与被控股单位,或同一控股单位的直接下属单位同时参加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工程决算审计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存续期间条件检查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拥有10人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须提供注册会计师年检为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工程决算审计业绩情况(合同复印件应至少显示合同首页、工作内容关键页以及签署页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或所属的总所已在财政部、证监会办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或曾取得证券、期H相关业务许可,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格(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已办理业务备案的提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截图)。
6.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附后):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列入被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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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
(5)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广东省财政厅的行政处罚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
(6)投标人同意对取得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也不得将资料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保密期限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违反保密义务,投标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或控股与被控股单位,或同一控股单位的直接下属单位同时参加报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清产核资库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存续期间条件检查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拥有10人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须提供注册会计师年检为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清产核资业绩情况(合同复印件应至少显示合同首页、工作内容关键页以及签署页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或所属的总所已在财政部、证监会办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或曾取得证券、期H相关业务许可,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格(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已办理业务备案的提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截图)。
6.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附后):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列入被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
(5)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广东省财政厅的行政处罚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
(6)若本项目中标,拟投入承担项目的工作人员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同意对取得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也不得将资料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保密期限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违反保密义务,投标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或控股与被控股单位,或同一控股单位的直接下属单位同时参加报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四:资产评估库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土地估价证书及房地产估价证书,同时进入广东省国资委入库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效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10人及以上资产评估师资质的人员(提供人员资质证书以及近半年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4.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资产评估业绩情况(合同复印件应至少显示合同首页、工作内容关键页以及签署页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附后):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列入被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
(5)投标人同意对取得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也不得将资料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保密期限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违反保密义务,投标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6)若本项目中标,拟投入承担项目的工作人员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或控股与被控股单位,或同一控股单位的直接下属单位同时参加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文件前前往平台注册(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9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文件,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9时3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9:30。
九、本项目各标段报名供应商不足5家,该标段将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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