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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5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

发布时间 :2021-11-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来宾招标

关 键 词:广西

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5个耕地提质改造( 正文内容

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5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JS2021-G2-001 招标编码:CBL_20211112_105317677
开标时间:2021-12-0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326.82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5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总承包(EPC)已由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以 来自然资函【2020】596、597、599、600、6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来宾市象州县  
建设规模: 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5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总承包(EPC)是由5个子项目组成,项目总投资额约7326.82万元,实施总面积约135.2公顷,实施水田面积约127.8893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项目开展民意调查,建设规模面积有调整的,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本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上限价: 7326.8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0天(日历天)。设计、施工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1)规划设计阶段(含初设概算): 14 日历天(不包括:①初设文件提交后至取得评审意见的时间;②提交修订后的初设文件至取得批复文件的时间);
(2)施工图设计阶段:20日历天(①包括针对审图反馈意见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书的时间;②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送审后至取得审图意见的时间);
(3)施工阶段(自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146日历天。
其中,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
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 12 月至 2022年 6 月。                        
其他要求:            无                
2.2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规划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5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3本招标编号: JS2021-G2-001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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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和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业;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土地或测绘类中级工程师以及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不得为近三年内被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 D 级的参建单位,对被评为D级的参建单位,三年内不得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包括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开垦、土地复垦、旱改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矿山地址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从业行为、信用差或因违规等原因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和约谈的施工企业。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2021年  11 月 12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 月 3 日10时 00分。地点为广西来宾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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