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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高铁新城片区开发投资合作方+工程总承包招标
烟台市福山区高铁新城片区开发投资合作 正文内容
烟台市福山区高铁新城片区开发投资合作方+工程总承包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烟台通元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福山区高铁新城片区开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通元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烟台市福山区高铁新城片区开发项目投资合作方+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具体范围为:南至港城西大街;西至荣乌高速,接规划县府街,沿招贤东路接至凤凰山路;北至凤凰山路,沿奇泉路、汇福街、聚福路、崇文街接至西山路,东至西山路;片区总面积约15.68平方公里。
项目内容: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更新等。
2.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暂定10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对合作期进行适当延长或缩短,调整后的合作期最 高不超过15年。
2.3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资合作方+工程总承包”的开发建设模式。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规划编制,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高压落地、城区墓地迁移、公益事业等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壹亿元人民币。招标人出资35%,即3500万元;中标人出资65%,即6500万元。项目资本金根据招标人要求或项目实际情况按提供股比例及时缴付到位,除资本金以外的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由项目公司筹措。
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更新、运营、移交等工作。
项目合作期满,招标人向中标人进行股权回购或者清算。中标人根据建设进度需要分期、及时、足额完成项目资金筹措,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及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约定,并同时满足银行贷款发放对项目资本金出资的到位要求。
2.4招标范围:烟台市福山区高铁新城片区开发项目投资合作方+工程总承包。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更新、运营、移交等工作。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按照协议的约定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机构。如果投资合作方自身具备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可按招投标法要求自行实施。
2.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75亿元,包含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合作期间,可根据合作开发范围、内容、规模及物价变动、政策调整、后续开发工作细化等因素对项目总投资额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项目竣工决算为准。
2.6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标准,按照有关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核验,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无任何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缺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勘察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3.1.3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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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设计总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3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上述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所在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山东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3.3.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3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省、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5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5财务要求
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投资融资能力且投标人2020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5%,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提供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如一些事业单位。
(6)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③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⑤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若为联合体参与,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邮箱发送上述材料至指定邮箱,经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7日9时30分
联系:李 工 电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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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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