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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迎宾馆·三湾水韵度假酒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扬州迎宾馆·三湾水韵度假酒店工程EP 正文内容

扬州迎宾馆·三湾水韵度假酒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迎宾馆·三湾水韵度假酒店项目已由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扬旅投[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瘦西湖旅游度假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迎宾馆·三湾水韵度假酒店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湾片区兴扬路南侧
2.1.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4000㎡
2.1.3合同估算价:13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31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8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原有建筑设计图纸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扬州迎宾馆·三湾水韵度假酒店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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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资质,且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持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5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7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06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如为设计业绩,50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4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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