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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2022年(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专业分包(一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 :2022-08-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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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2022年(滇西 正文内容

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2022年(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专业分包(一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任务的通知》(楚发改农经〔2022〕183号)批准建设。该项目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公开招标,其中一标段中标人为楚雄州振彝项目投资有限公司,现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楚雄州振彝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部分工程施工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专业分包(一标段)。
2.2项目地点:武定县己衣镇下辖各作业设计项目区。
2.3招标规模:约440.875万元。
2.4建设内容:己衣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其中:人工造林1450亩、退化林修复4775亩。
2.5招标范围:项目作业设计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作业设计要求,达到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确保各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提供上一年度(2020年或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等复印件,本年度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即可。
3.3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生态修复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注:本年度内新成立企业业绩不作考核。
3.4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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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19年0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作出书面承诺。
3.5.2投标人2019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2019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19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5.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5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文件缴纳费用方式为:现金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31日09时00分。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为遵循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时,除携带投标人认为必须的资料外,还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则无须提供)。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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