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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金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红河州金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初步设 正文内容
红河州金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服务招标 招标人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 2023-05-24 10:00:00
红河州金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DJ-C2023002。
项目名称:红河州金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173.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44.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56.57万元,预备费232.0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0.92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38万元。
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多渠道自筹。
建设规模:金平县污水处理厂目前生化段处理规模为8000m3/d,深度处理段处理规模为12000m3/d。本次扩建将补4000m3/d生化段处理规模,并补齐二期预处理设备,同时另扩4000m3/d的规模,工程扩建后总处理规模为16000m3/d。
建设内容:将预处理端及生化处理端进行补齐,与12000m3/d规模相匹配,新建4000m3/d预处理、生化处理及深度处理系统一套;新建土鼓风机房1座。
设计周期:资料齐全后30个日历天(具体进度节点应服从招标人安排)完成并具备送审条件,满足招标人具体工作需要。
谈判范围:完成本项目的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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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谈判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招投标网(www.ccgp.gov.cn)没有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1.3 谈判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谈判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20年至今)管理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若是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作为无效响应条件。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谈判项目竞争性谈判。如谈判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1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2日,每天0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金平县
3.3方式:供应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金平县领取相关资料。
3.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金平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金平县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3.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金额:本项目不需交谈判保证金。
(3)形式:银行转账、保险、保函。
★特别说明: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XX项目谈判保证金,因未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而造成查询不到或直接退款的,视为未缴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退还形式:退还给供应商的对公账户(仅限银行转账)。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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