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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临时集散点升级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0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临时集散 正文内容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临时集散点升级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招标人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受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临时集散点升级修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MK2305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临时集散点升级修缮项目。
三、项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2410.5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其中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6639.99元,不参与降点。)
五、采购内容: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临时集散点升级修缮项目,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及施工图纸。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采购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等。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 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1.3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1.4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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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单位,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登记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登记。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5月31日至 2023年06月07日期间(工作日 09:00 至12:00,14:00 至 17:00 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九、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上午10:00分。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3日上午10:00分。
十三、地址:汕头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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