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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嘉黎县仓康村50MW光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7-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浙能嘉黎县仓康村50MW光储项目工程 正文内容

浙能嘉黎县仓康村50MW光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ZJTY-2023-07-07-00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能嘉黎县仓康村50MW光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为浙能(那曲)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能嘉黎县仓康村50MW光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除接入系统方案编制、评审及批复文件获取,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选址论证报告)获取外,其余项目前期相关所有手续办理及批复文件获取,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相关专题(勘测定界、压矿评估、地灾评估、草原勘测报告、草原征占手续)、环评、稳评、安全评估、水保方案编制、植被恢复方案、文物批复、节地评估、军事、飞行、神山圣水批复、复垦方案、征地补偿等政策处理,项目施工电源和水源的接入,开工相关手续办理,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达标投产、并网手续办理、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首年运维工作(自试运行期结束之日起1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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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个3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包含1个海拔3000米及以上高原项目),且总容量不小于100MWp(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的以下业绩):①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②施工总承包。③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仅认可牵头方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即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业绩①或③,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业绩②或③。

其中业绩要求为:完工业绩。【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9.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个30MWp及以上高原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海拔3000米及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

(2)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30MWp及以上高原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海拔3000米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业绩。

(3)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30MWp及以上高原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海拔3000米及以上)设计业绩。

10.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1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3名。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7日 17时00分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31日 09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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