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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信丰)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信丰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9-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国电

国电投(信丰)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信 正文内容

国电投(信丰)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信丰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国电投(信丰)发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2×1000MW

工期要求: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计划第一台机组168移交时间2025年11月30日,第二台机组168移交时间2026年02月28日,工期为23+3月。

2.2招标范围:

国家电投信丰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包括:项目开工前手续办理、五通平及地基处理,全部工程施工图勘察(含挖方高边坡勘察)、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安全健康环境管控)、建筑、安装、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工程达标创优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一《工程范围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企业。

3.2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说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分工提供各方相对应的资质证书,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4①投标人(非联合体)须提供近十年(自2013年8月1日至今)具有国内至少2项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火力发电工程机组EPC总承包工程投产业绩(以投产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168小时试运后移交生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业绩真实有效的文件。

②投标人(联合体):联合体设计单位须提供近十年(自2013年8月1日至今)具有国内至少2项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火力发电工程机组EPC总承包工程投产业绩,同时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提供近十年(自2013年8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1000MW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业绩(以投产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168小时试运后移交生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业绩真实有效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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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此条做出相应承诺);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违法事件;没有发生过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等情况发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此条做出相应承诺)。

3.7其他要求:无。

3.8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说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拟派项目经理则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说明选派。

(2)担任过1台及以上600MW超超临界机组及以上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副经理以上职务或担任过1台及以上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施工总承包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重要说明

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⑵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质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确定),报名通过、并成功购买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⑶资质要求中所要求的“资质”、“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⑷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资格要求”的不响应,将会被做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包括但不少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并对投标项目负全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成员必须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管理。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c: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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