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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电信2023-2024年串口管理交换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2023年中国电信2023-2024 正文内容
2023年中国电信2023-2024年串口管理交换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3-2024年串口管理交换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ZJZB-2
2.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2023-2024年串口管理交换机设备集中资格预审。
2.3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日。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内的同类设备采购。
2.7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
1运维设备串口管理交换机详见本公告第3.3.2条关键技术指标2458台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2.8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7条。
2.9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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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资格预审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函,本次资格预审有效期内制造商不得更换代理商,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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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技术指标具体要求
1串口连接模块支持DB9、DB25、RJ45。RJ45接口支持直接通过网线连接,其他非RJ45接口可通过模块转换。
2串口模式仿真协议支持VT100,VT220,VT320以及ANSI等,波特率支持300,600,1200,1800,2400,4800,9600,19200,28800,38400,57600,115200,230400bps等。
3网络接口支持双路10/100/1000M网络接口设计;提供2个GE电口和2个千兆光口。
4管理能力单台不少于48个console管理接入端口。
5管理能力单台要求满足项目各类需要串口类设备的管理。
6设备要求要求采用纯数字式,基于IP访问的串口管理设备。
7双电源输入双电源输入,支持冗余电源,且支持一路交流、一路高压直流的双路冗余供电输入。
8设备供电范围设备必须能在下列供电变化范围内正常工作:220VAC以及240VHVDC;-48v直流电源或通过转换器满足要求;
3.3.3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累计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或投标同类产品应用案例数量不低于3个(含)。
3.4投标产品测试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投标产品测试,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产品测试。投标产品测试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3.3.2条款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申请人应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原件。
3.6申请人应提供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18年10月至今)。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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